志工專區

​永續方舟館志工隊志工召募

113年度永續方舟館志工隊志工招募期間(即日起至113年5月3日止),若您有意願加入志工團隊,請參閱以下資訊進行報名。(召募消息及簡章將同步公告於最新消息專區)

  1. 招募對象:
    • 國籍:具中華民國國籍者。
    • 年齡:須年滿18歲以上,65歲以下。
    • 學歷:具高中(職)以上畢業。
    • 志工訓練:完成志工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,已取得志願服務紀錄冊者,為優先召募對象。
    • 人格特質:個性積極主動、溝通能力佳、待人有禮,以及具服務熱忱、團隊合作精神及環境素養,對於永續方舟館環境教育活動帶領及導覽服務有興趣者。
    • 語言能力:口語表達順暢。
  2. 招募人數:113年度預計至多招募5位。
  3. 招募方式:以公開召募,採公平、公正、公開之原則進行。
    • 召募公告:永續方舟館志工隊志工招募簡章下載
    • 召募期限:即日起至113年5月3日(星期五)止。
    • 召募方式:請填妥線上表單,即完成志工召募報名。
    • 注意事項:報名資料未於期限內填妥完成及資格不符者,視為報名無效,不予受理。
    • 初審與複審:報名截止後,由本館進行第一階段書面審查(初審),擇優以電子郵件通知初審通過人員及調查複審時間;第二階段面談審查(複審)則以提送申請日期順序使用電子郵件通知面談,了解其服務之動機、確認其專長、興趣及方便服務時段等;第二階段未入選者不另行通知。
    • 錄取通知:於第二階段面談審查後7日內,以電子郵件寄送錄取通知及注意事項,未入選者不另行通知。
    • 洽詢電話:本次召募洽詢電話(089)359049王小姐,亦可寫信至永續方舟館信箱ttceeec@gmail.com聯繫。
  4. 志工年度考核規範:經召聘審核通過成為本館志工,需遵循下列相關規定。
    • 志工參與服務時數及學習時數,當年度達20小時以上(含服務時數10小時及學習時數10小時)者,已有取得志願服務紀錄冊者,服務時數及學習時數由運用單位登錄。
    • 須參與本館志工相關培訓及相關課程活動5場(至少10小時),可列入年度學習時數計算。
    • 志願服務學習非打工性質,請調整自身心態。
    • 遵守志願服務法與本館現行「志願服務隊組織準則」規範。
    • 其他相關細則,請參考永續方舟館環境教育志工服務內容及運用方式相關規定。